Thursday, October 4, 2007

天地不容


狎玩女童拍裸照 通緝孌童神棍


(昔加末訊)昔加末警方接獲公眾投報後,於今日(週三,3日)正式通緝這名貌似印裔、挺著大肚腩的華裔神棍。

昔加末警區主任阿都馬吉表示,警方週二(2日)接獲照片投報,指一名神棍涉嫌侵犯一名10歲的女童,並與多名信徒拍下多張赤裸、跟神像合照、與神棍親暱擁抱、激吻的照片。

相片中一名女童(10歲)疑被神棍性侵犯,因此警方週二早上已安排女童在昔加末核心醫院檢查,以確定女童是否曾遭性侵犯。

這名神棍涉嫌觸犯刑事法典377(e)條文,即煽動兒童做出猥瑣行為。

他披露,公眾若發現這名神棍的下落,可即刻通知昔加末警方(07-9312222)、查案官為哈菲茲(012-9848418)。

或控父母疏忽管教

國內安全部副部長拿督胡亞橋表示:“我對神棍利用神壇與各種邪術,蠱惑兒童並與他們有猥褻行為感到憤怒,我已通知警方,並將跟進此事件,絕對不允許神棍繼續胡作非為。

過去,政府不曾援引兒童法令控告父母失職或疏忽管教孩子。

這次,如果證實父母因疏忽管教造成兒童受到傷害,警方可援引兒童保護法令控告父母。”

女童母親:不知女兒被傷害

女童的母親在受訪時內心激動,她說著說著流下了眼淚,她不甘心天真可愛的女兒遭到如此的對待。

她表示,週二(2日)她詢問神棍的事,她感到一片茫然,可是心覺事情並不簡單,因此就隨著這些人到神棍的住,始揭穿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。

她抽噎著說,萬萬沒有想到神棍是這樣的人,他們一家如此相信他,可是神棍卻幹下如此的行為,傷害她的女兒,令她感到非常心痛!

神棍和受害女童家人幾年前曾經同住一個檐下,女童母親毫不知情女孩被神棍舌吻、熱擁或性侵犯。

受害女童的母親對神棍的一切一無所知,她與丈夫(噴漆工人)對神棍深信不疑,因此才過契大兒子(17歲,購物中心員工)給神棍做乾兒子。

(载至
星洲日报4/10/2007)

今天,看到星洲日报的头条新闻,真得让我气上心头,为什么近这几个月发生了这些有歪常理的事件,社会真得生病了。
性侵犯,猥褻行為,一件件不堪入目的变态行为,发生在我们周遭。

针对这件事情,让我有了以下观点
1。
因为父母失職或疏忽管教孩子,而导致事情发生。 2。无知的信徒,明知道是错的还陷进去。

p.s 虐待遺棄兒童屬罪行

2001年兒童法令法令31(1)(a)條文闡明任何人若虐待、忽略、遺棄或使孩童暴露在可遭受身體或情緒上受傷害的地方,或使到他受虐待、忽略、遺棄或攻擊就是一項罪行;

●31(1)(b)條文
罪名:性侵犯兒童或允許孩童遭虐待
刑罰: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。

●33條文
罪名:身為孩童的父母或監護人或當時身為照顧有關孩童的人,沒有合理的監護及照顧有關孩童
刑罰: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。

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人渣!
最近馬來西亞都有很多坏到濫的新聞!
害到我都不愛看報紙了!
討厭!

have a nice day said...

想知道国内外大事小事,天下事,就要锁定我的新闻报报看,你可以得到我的一些见解。。。。
(好像专业播报员)hihi

Anonymous said...

他逃了。。。。